intel 发表于 2024-5-29 03:57:18

男子为亡父销号被要求全部家属签字,我继承遗产还要和七大姑八大姨分吗?

继承遗产并不需要和七大姑八大姨分。
仔细看了视频,中国移动的工作人员并没有要求七大姑八大姨都来签字,只是要求死亡人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中健在的来签字,这几个亲属从理论上是合适的。
至于让死亡人的兄弟姐妹来签字,这似乎就是视频中男子的自说自话,大概属于该男子对工作人员意思的误读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10条规定,
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
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。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
virusmaster 发表于 2024-5-29 08:41:46

事实上好像并不是这样哦。

A有套房子,房产证上也只有A的名字。 A和B是夫妻,子女C,A去世后,房屋归属好像是需要A的兄弟姐妹D、E、F、G等签字放弃才行的 {:4_91:}

除非A有有效的遗嘱。

天月来了 发表于 2024-5-29 11:29:21

virusmaster 发表于 2024-5-29 08:41
事实上好像并不是这样哦。

A有套房子,房产证上也只有A的名字。 A和B是夫妻,子女C,A去世后,房屋归属好 ...

中国就是这样啊,配偶和子女不是第一位的。奇葩吧

baohe 发表于 2024-5-29 14:16:28

本帖最后由 baohe 于 2024-5-29 14:20 编辑

我举个例子跟你们说吧:
1.我父母都去世了(我爷爷奶奶早就没了),留下一套属于我父母的房子。
2.我只有一个弟弟,没有其它同辈。
3.我有一个子女,且我还在世。
4.我弟弟夫妻俩已经去世,他仅有一个儿子在世。
我父母那套房子的继承划分:我继承50%;我那侄子继承50%。我的子女的继承额为零!我侄子继承他爷爷/奶奶那50%的房产叫做“代位继承”。因为我弟弟去世了,所以,在这份遗产继承上,他和我同处于“第一继承顺序”。懂了?

virusmaster 发表于 2024-5-29 14:26:17

这个能看懂。
举个例子说,父母双方都有兄弟姐妹,父母自己买的房子,父母一方如果一人故去,房子怎么继承? 是不是还需要故去的一方的兄弟姐妹签字放弃继承?

virusmaster 发表于 2024-5-29 14:43:25

这样说吧,我举的例子中,最终是不是还需要故去的一方的兄弟姐妹(父母的兄弟姐妹)签字放弃继承?

virusmaster 发表于 2024-5-29 14:54:35

但是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啊。 {:4_91:}

我舅舅单位分的集资房,他自己买的。 但是他去世后并不是我舅妈直接继承啊,房产局还要求我妈她们(就是舅舅的兄弟姐妹)签字自愿放弃才行。 所以才搞不懂哦。

他自己出钱购买的房子,兄弟姐妹签啥字啊。{:4_87:}

baohe 发表于 2024-5-29 15:14:58

本帖最后由 baohe 于 2024-5-29 15:22 编辑

把问题的背景说明,才能讨论啥叫“该与不该”。 这么说吧:那房是你舅舅全额购置的,你舅妈一分钱没出,但这房是你舅舅婚后购买的。因此,此房属于他夫妻共有财产。现在,你舅舅去世了,但你舅妈(第一顺序继承人)还在,且是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,那这房100%归你舅妈。你舅舅的兄弟姐妹不属于“第一顺序继承人”。如果你舅舅的兄弟姐妹要分此房,可以让他们到法院起诉。

virusmaster 发表于 2024-5-29 15:20:45

我认为你说的很对,就应该是这样。实际上当时集资房,舅舅舅妈都出钱了。舅舅去世后,按道理来说,继承权直接就归属舅妈才对啊。 但实际情况是房产局要求必须舅舅的兄弟姐妹签字自愿放弃后才行,但凡有一个人不签字,房子就要带他分 {:4_91:}

我搞不懂的就是当时他们自己购买的房子,产权也是要他们的,最后为啥要兄弟姐妹签字放弃。而不是舅妈直接获得继承权。{:4_87:}

baohe 发表于 2024-5-29 15:25:58

“房子就要带地分”———啥意思?就是农村在自家宅基地上盖的房呗?如果是这样,那就另当别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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